摘要:
目前,我国政府对于文化产品的监管实行审查制度,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但审查制并不能很好地适应文化产业的飞速发展。为适应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,我国文化工作者逐渐关注文化产品分级制。本文首先以美、韩为例,简要介绍国外文化产品分级制度的建立和现状,随后分析我国实行文化产品分级制在解放文化生产力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、方便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必要性,最后探讨我国建立文化产品分级制的背景,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。
张晓蒙. 关于我国实行文化产品分级制的探讨[J]. 出版科学, 2015, 23(1): 60-.
Zhang Xiaomeng. Discussion about Implementing Cultural Products Classification System in China[J]. Publishing Journal, 2015, 23(1): 60-.